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迁建工程(一期)公示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15日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浙江省水利厅贯彻<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浙水保[2018]5号)、《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水保〔2019〕3号)等文件要求,建设单位于2020年12月15日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水保验收服务单位进行了水土保持设施自验工作,并形成验收意见。现向社会公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结果,公示期自2020年12月15日至2021年1月13日止。
公示期间如有反馈或咨询,请在公示期内向陈老师电话咨询(18358154178)。
建设单位: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
监测单位: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山西大地复垦环保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杭州市临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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