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情况公示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 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 号)和《浙江省水利厅贯 彻(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 主验收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浙水保〔2018〕5 号)文件内容,对 生产建设单位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做了具体规定和要求。
按照上述文件的规定,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丽水供电公司主 持召开了龙泉市 110 千伏牛门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与 会单位有丽水市万源水利水电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丽水正阳电力 建设有限公司、丽水正阳电力设计有限公司等单位及特邀专家成 立验收组。
验收组认为,龙泉市 110 千伏牛门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手续完备,资料齐全;在工程建设阶段,积极开展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水土保持设施已按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建成,施工 期间基本控制了因工程建设而造成的水土流失;运行期管理维护责任 落实;已按规定交纳了水土保持补偿费。验收组认为,项目符合水土 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经验收组与会议 审议,形成了《龙泉市 110 千伏牛门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 定书》。
现将本次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具体详见附件。公众可通过电话或 本网站留言反映意见。
公示期限 2020 年 11 月 21 日~2020 年 12 月 21 日。
联系人 1:陈晨艳 电话:18857800146
联系人 2:张火万 电话:13989412559
附件:
1、龙泉市 110 千伏牛门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联系人:网站技术
手机:18057817900
电话:
邮箱:453386250@qq.com
地址: 浙江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