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江二通道(慈江)工程-堤防整治及沿线闸泵(江北洪塘段)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情况公示
根据《浙江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文件内容,对生产建设单位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做了具体规定和要求。
按照上述文件的规定,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洪塘街道于2020年8月17日在宁波市江北区主持召开了姚江二通道(慈江)工程-堤防整治及沿线闸泵(江北洪塘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洪塘街道办事处、宁波市江北区江河水利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宁波市水利水电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禹顺生态建设有限公司、杭州亿嘉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陕西杨凌绿诚生态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等单位代表及特邀专家,会议成立验收组。
验收组认为,姚江二通道(慈江)工程-堤防整治及沿线闸泵(江北洪塘段)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完备,资料齐全;在工程建设阶段,积极开展水土流失防治工作,水土保持设施已按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建成,施工期间基本控制了因工程建设而造成的水土流失;运行期管理维护责任落实;验收组认为,项目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经验收组与会议审议,形成了《姚江二通道(慈江)工程-堤防整治及沿线闸泵(江北洪塘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现将本次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具体详见附件。公众可通过电话或本网站留言反映意见。
公示期限2020年9月1日~2020年9月30日。
联系人:项江峰 电话:0574-87586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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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姚江二通道(慈江)工程-堤防整治及沿线闸泵(江北洪塘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2、姚江二通道(慈江)工程-堤防整治及沿线闸泵(江北洪塘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3、姚江二通道(慈江)工程-堤防整治及沿线闸泵(江北洪塘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监测总结报告。联系人:网站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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