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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栖中学迁建项目水土保持验收公示

塘栖中学迁建项目

发布时间:2020720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浙江省水利厅贯彻<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浙水保[2018]5号)、《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水保〔2019〕3号)等文件要求,建设单位于2020年7月17日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水保验收服务单位进行了水土保持设施自验工作。经验收认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已符合验收的条件和要求,经验收组成员一致同意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本次验收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自2020年7月20日至2020年8月14日止。公示期间如有反馈或咨询,请电咨询刘工18069821330。


附件:

1、鉴定书

2、验收报告

3、监测总结报告



建设单位:杭州市余杭区教育资产营运管理中心

验收服务单位:水利部农村电气化研究所

建设地点:杭州市余杭区塘栖镇